党的十七大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1]这一论断明确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主导地位,表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具有普遍性和大众性、民族性和继承性、先进性和崇高性、建设性和规律性有机结合的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集中体现,是社会主义本质和中国特色的辩证统一,是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中最基础、最核心的部分,属于稳定的和相对永恒的精神文化系列,它从更深层次上影响着我们民族、国家和人民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征程中的思想方法与行为方式。在当今社会,要想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增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就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中国传统文化之间的关系。因为核心的价值体系除了具有普世的价值因子之外,还具有自身文化的因素,几乎所有国家的核心价值体系都与本国的文化土壤、时代背景联系在一起,并形成具有本国文化特色的价值目标、理念、规范等。[2]
一、从契合维度考察:价值取向是中华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共同的认知基础
价值取向(value orientation)是价值哲学的重要范畴,它指的是一定主体基于自己的价值观在面对或处理各种矛盾、冲突、关系时所持的基本价值立场、价值态度以及所表现出来的基本价值倾向。价值取向的突出作用是决定、支配主体的价值选择,因而对主体自身、主体间关系、其它主体均有重大的影响。价值取向具有实践品格,科学的价值取向,是随着人们实践能力与主观能动性的提高而不断实现价值关系最大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体现了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共同理想、愿望和需求,体现了人们在意识形态、社会理想、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及道德规范方面的价值取向。而这些价值取向是中华民族在几千年的社会发展中自觉形成的,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中随处可见传统文化中价值标准的延续与影响,两者契合度极高,价值取向是中华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共同的认知基础。
(一)意识形态取向:儒家思想一元主导与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
在意识形态取向方面,一元主导的儒家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一样,体现了不同时期对人生信仰的价值认同。自西汉伊始,儒家的经学便成为占主导地位的文化意识形态。皇权统治以经学为武器,而民间也以经学作为维系社会的价值工具。历代官方的刊刻典籍、社会的启蒙读物、民间的乡约民规,在思想观念上都同儒家思想有关。由于封建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儒家经学地位被不断提高,社会影响不断扩大,这样就促成了儒家思想在传承过程中的不断创新与发展。以经学的发展与重要性为例,西汉时有“五经”,东汉时发展为“七经”,唐朝时拓展至“九经”,到宋代时则被统治阶级进一步发展为“十三经”。儒家经学在我国封建社会的被重视与倡行是有其客观发展条件与需要的,因为全面人性化的儒学不仅从个人的道德修养、立身处世,到社会责任、实现理想,而且就如何调节个人的喜怒哀乐,日常生活中如何言如何行都有全面而系统的论述,更重要的是许多论述即使在今天仍然能够指导着我们的行为。在儒家思想的开新方面,几千年来,儒家思想不断传承、演变,并在此过程中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与新的使命。如明清时期的理学及当代的新儒学一派就是儒家思想返本开新的明证。儒家经典及儒家思想中虽有糟粕,但其中所蕴含的包容性、伦理性及普遍性,使之成为中国封建社会最适用的百科全书与通用宝典,可以说儒家思想已经渗透到每个中国人的日用常行,为百姓日用而不觉,已经成为民族文化基因的一部分。因此,它在加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凝聚民族力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作用是独一无二、不可替代的。
马克思主义能够成为我们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指导思想也正在于其科学性、先进性与代表性。其一,马克思主义是世界上唯一“以改造世界为己任”的科学理论体系,以深刻揭示人类历史的发展规律为目的。其二,马克思主义具有 “终极目标”的意蕴,对社会发展具有实践导向性。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都是建立在社会发展实践进行经验总结、在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正确认识基础上的科学的预见,来源于实践并能指导实践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导向性。其三,马克思主义是一个开放的、与时俱进的科学体系,具有当代性。列宁说:“马克思主义这一革命无产阶级的思想体系赢得了世界历史性的意义,是因为它并没有抛弃资产阶级时代最宝贵的成就,相反却吸收和改造了两千多年来人类思想和文化发展中一切有价值的东西。”[3]马克思主义的开放性、包容性与创新性使其自身始终植根社会发展与变革的生动实践,关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借鉴人类有益文明成果,进而使得它的价值理念始终保持着与时代同行,与实践共进,与群众利益共生。我们必须承认,马克思所讨论的具体问题、所使用的思想材料,甚至所得出的某些具体结论都有可能受制于他那个时代而不可避免地具有局限性,但是,这些局限却因马克思所独具的反思批判精神,因而具有自我消解、自我调节和自我超越的“可能性”。[4]它要求理论随着实践的发展而不断自我追问人类社会的生存状态,不断进行“自我反思”与“自我批判”,通过这种自我追问、自我否定与完善,使马克思列宁主义理论永远保持自我更新的欲求和能力,永远关注当代社会现实问题的产生及其解决,从而推动理论不断开启着各种新的“可能性”,不断与时俱进,不断丰富,永葆在现实社会中的生动性与鲜活感,为我们当代社会提供源源不断的思想财富。
(二)社会理想取向:“天下为公”的“大同”社会理想与社会主义共同理想
理想是对未来的追求和向往。社会理想则是社会全体成员的共同理想,是全体社会占主导地位的共同奋斗目标。社会理想能否成为人们的动力和方向,能否给人类带来真正的幸福,关键在于认同什么样的理想。
(三)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取向:“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与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与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
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构成一个民族精神状态、精神支撑和精神动力的核心内容。民族精神是一个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精神支柱,时代精神是一个民族保持生机与活力的内在需要。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的融合体现了整个中华民族共同的价值追求与价值理想,是实现整个民族的国家认同、文化认同及意义认同的思想来源。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具有时代性、历史传承性等特征。任何民族精神都存在于特定的时间条件下,与一定的时代的政治、经济、文化紧紧相联。文化和精神,归根到底都是一定社会历史生活条件的反映,民族精神作为一个民族发展进步的精神支柱和精神动力,总是与该民族在一定历史时期的历史任务相联系。民族精神的历史传承性则说明一个民族发展历程中一脉相承的精神特征或思想意识,是在民族的延续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不断丰富、日趋成熟的精神。任何特定的民族精神,“都具有由它的先驱传给它而它便由此出发的特定的思想材料作为前提。”[7]不同时代的民族精神都是对上一时代的民族精神的某种继承。不同的历史阶段、不同社会形态下民族精神所具有的共同性的一面,则是继承性的依据。“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种朴素的爱国精神将国家的兴衰存亡与普通民众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在以后的历史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民族精神。这一民族精神就是由中华民族诸多的优秀品质围绕爱国主义的核心构成的整体性范畴,是为大多数成员所认同和接受的思想品格、价值取向和道德规范的总和。可以说,不管是以“天下兴亡,匹夫有责”这种相素的爱国主义为主旋律的民族精神,还是当代内涵丰富的民族精神,都是动员和鼓舞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一面旗帜, 是推动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重要力量, 是全国人民的共同精神支柱。
时代精神是每一个时代特有的普遍精神实质,是一种超脱个人的共同的集体意识。体现于社会精神生活各个领域的历史时代的客观本质及其发展趋势。时代精神集中表现于社会的意识形态中,但并不是任何意识形态中的现象都表现着时代精神,只有那些代表时代发展潮流,标志一个时代的精神文明,对社会生产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的思想才是时代精神的体现。时代精神具有时代的、历史的特点,但一个永恒的规律则是时代精神与社会同发展、共进步。它随着时代的推移,而不断变化发展,推陈出新,时时体现“苟日新,又日新,日日新”的改革创新精神。
(四)道德规范取向:“仁则荣,不仁则辱”与社会主义荣辱观
道德规范是道德核心、道德原则、道德基本要求等的总和。它既源于又高于人们的道德生活和社会实践。历史上不同时代、不同阶级的道德规范,都是从相应的时代要求和阶级利益出发,经过概括而形成的,并用以指导人们的道德生活和道德行为。荣与辱是道德规范的一对重要范畴, 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鲜明地反映了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心理感受和价值认同,它不仅是人们在进行自我评价时产生的心理体验,而且是社会在对人们的思想行为进行评价时形成的标准与要求。
“仁”是儒家学说的核心,“仁则荣,不仁则辱”则代表了儒学中仁学的核心内容。它揭示了以下方面的内容:首先,仁是内心深处对美好价值的自觉追求。只要自己态度端正,就可以实现“仁”的要求。其次,“仁则荣,不仁则辱”揭示了仁的价值内涵。这里的内涵主要是指“仁”的情感性、自得性而言。再次,“仁”的表现方式是“泛爱众而亲仁。” “仁”作为价值主体内在精神状态的反映,是实现理想人格过程中不可缺少的东西。最后,揭示了“仁”的实践价值在于关注社会,关注现实,时刻关注现实生活中如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问题,这是对一般民众人格升华、 人性解放的终极关怀。“仁则荣,不仁则辱”也揭示了一条加强自身道德修养而致有为于天下的内圣外王之道。
二、从发展维度考察:中华文化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渊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对中华文化的现代价值超越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与中国传统文化是息息相通的。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了极其丰富的理论渊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对传统文化的继承与超越。
(一)中华文化传统伦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理论渊源
1、一元主导、多元并存的传统格局为我们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提供了价值传统
“传统是社会的一种自然机制,借助它各代人互相联系起来,并将前代人的经验传递给后代人。后来人类发展取得的成就,在颇大程度上取决于这种自然机制所起的能动作用。通过传统,社会精神成就的物质化才得以实现。”[8]中华文化传统中形成了以儒家文化为主导,道、法、墨等其他文化多元并存的传统格局,这种格局一直影响着人们的思想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使传统文化中所蕴含的价值体系的普适性价值得以实现。中华文化中以儒家主导,多元文化并存的传统格局为我们的现代价值取向既提供了传统也树立了标准。一元主导,多元并存的价值取向格局体现了价值多元性与一元性的辩证统一。价值既有多元性,又有一元性,是多元性与一元性的统一,也是相对性与绝对性的统一。一个国家和民族要持续发展,不仅需要包容、吸纳各种不同的价值观念,更重要的是要在多元价值观念中凸现主导价值观念,并对多元价值观念进行整合与引领,在多元化中求得最大限度的共识,在多样性中求得统一。任何社会都有其主导作用的核心价值体系,这是一定的社会系统得以运转,一定的社会秩序得以维持的最基本的精神依托。在社会主义价值体系中的“一元主导”并不是“一元独断”,不加区别地排斥和消除其他利益主体的价值观念;“多元并存”也不是无序和放任的并存,需要主流意识的统领,需要有一个核心去凝聚。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灵魂,它决定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性质和方向。我们强调指导思想必须一元化,只能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决反对指导思想的多元化,决不是说在意识形态领域中不允许其他学派、不同观点的存在,而是要“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共识”。我们追求的一元是多样性的统一,多元是有核心与主导的多元。多元价值观念并存并适度地保持开放性,一元价值主导并体现最大的包容性,在二者的辩证统一中形成全社会普遍的价值认同,并在形成价值认同和共同的思想基础上提升凝聚力和向心力,这才是我们倡导一元主导、多元并存价值格局的最终目的所在。
2、仁爱太和的大同构想丰富了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价值追求体系
不论是中国古代儒家经典《礼记·礼运》的所描绘的“大同”思想,还是洪秀全的《天朝田亩制度》所试图创造的理想天国,抑或是康有为《大同书》中所系统阐述的大同思想,还是孙中山主张“天下为公”的“三民主义”,都集中体现了中国古代大同思想的美好愿景,集中体现了传统文化中“民本”、“小康”与“和谐”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正是继承并升华了中国传统大同构想中的这些思想,才使人们对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感到“似曾相识”,从而对其怀抱一种可感知、可理解、可接受的愉悦的文化认同心态。两千多年来,这一美好图景承载着中国人孜孜以求的梦想,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期再次折射出理性的光芒,并丰富着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价值追求体系。
3、爱国如家的传统伦理要求增强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的凝聚力
在五千多年的历史发展中,中华民族形成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伟大的中华民族精神。这种民族精神是千百年巩固起来的一种深厚感情, 深深地植根于中华民族精神之中,是中华民族精神的精髓与核心,更是一种无与伦比的超强凝聚力,牢固地将各民族、国家和社会紧紧地拴在一起。这种由民族精神所凝聚起来的精神力量是在中华民族长期的生存与发展过程中通过多种因素相互作用而形成和发展起来的,贯穿于民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是这种精神在几千年的民族发展史中,把我国各族人民维系于一个统一的大家庭中而又世代传承。这种伦理是在国家的长期统一、各民族相依共存的经济文化联系及近代以来各民族在抵御外来侵略和长期革命斗争中结成的休戚与共的关系。在几千年的民族发展史中,各民族与特定的社会机体相互渗透作用而形成民族社会体的“中华民族”,在各民族的相互交往与文化交流中逐渐产生了共域、共生意识、共荣的牢固意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共域、共生、共荣的凝聚力,这种共域、共生、共荣的凝聚力又使这种“大一统”思想得以形成,并在中国各民族中传播与发展,使不论是汉族还是少数民族的人民都以全国统一为常态,分裂为非常态,这种心理认同在长期的民族融合中又被强化为中华民族的一种心理定势,进而发展为各民族都执着追求“大一统”的社会理想,各民族时刻以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为自己的责任和义务。
4、刚健日新的创新思想为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提供了内在支撑
改革创新时代精神是一个社会在最新的创造性实践中激发出来的,反映社会进步的发展方向、引领时代进步潮流、为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和接受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道德规范和行为方式,是一个社会最新的精神气质、精神风貌和社会时尚的综合体现。[9]在社会创造性实践中激发出来的改革创新精神却不是凭空产生的,而是有着中华民族数千年的历史文化沉淀的深层根基。早在《周易·乾·文言》中就有“终日乾乾,与时偕行”的变通趋时之说。《周易·艮·彖》提出的“时止则止,时行则行,动静不失其时”,《礼记·大学》中“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思想都贯穿了“变”这一革故鼎新的核心观念。中国历代变革都以《周易》中 “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作为变法维新的理论依据,都提倡因时变革,试图通过变革,找到发展的通途。可以说,这种不断创新的变革精神使中华民族永葆旺盛的生命力,也正是由于具有这种变革精神,中华民族才能获得不断发展的内在理论支撑。这种传统文化中一直传承下来的改革创新精神正是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实践需要而形成的时代精神。这种时代精神正是依托于中国传统文化的土壤,在传统文化中蕴含的变革思想的基础上孕育发展起来的。作为时代精神核心的改革创新精神,就是立足于反思传统,勇于超越现在,敢于改变现状,善于开创未来的精神。置身于中国改革开放的大潮之中,改革创新精神就是要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行动得到肯定,有利于创业实践的意志得到尊重,有利于创新创优的品质得到支持,并最终内化为全中国人民的发挥才华、施展抱负、奉献社会、报效国家的意志和品格。
5、传统知耻伦理为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了行为规范标准
在中国古代思想道德传统中,荣辱观是人们进行道德约束和道德评判的重要手段。长期以来,“不知荣辱乃不能成人”、“宁可穷而有志,不可富而失节”、“宁可毁人,不可毁誉”、“人不可以无耻”、“人唯知所贵,然后知所耻”等知荣晓辱的道德格言,成为人们激励或约束自身行为的道德座右铭。这些道德格言所反映的荣辱观尽管具有历史局限性,但经过鉴别和扬弃,在今天仍然能够对引导社会成员进行道德修养、提高道德素质,对维护社会道德秩序和社会稳定,发挥积极的作用。中国是一个重耻感的国家,儒家文化是一种具有深厚耻感的文化。春秋时期,政治家管仲认为“礼、义、廉、耻”与法相比,比法更为重要,提出“仓廪实而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的命题,他在《管子·牧民》中指出:“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何谓四维。一曰礼,二曰义,三曰廉,四曰耻。”把荣辱观念同物质生活水平联系在一起,说明了文化生活同经济发展的需求之间的密切关系,提出“国有四维,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把耻提高到关系国家存亡的高度加以认识。此后历代思想家也都特重耻感的培养。宋代的陆九渊说:“人唯知所贵,然后知所耻。不知吾之所当贵,而谓之有耻焉者,吾恐其所谓耻者非所当耻矣。”朱熹说:“耻者,吾所固有差恶之心。有之则进于圣贤,失之则入禽兽,故所系甚大。”清代龚自珍提出:“士皆知有耻,则国家永无耻矣。”把知识界的耻感与国家民族的荣辱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康有为则提出:“风俗之美,在养民知耻。耻者,治教之大端。”认为培养民众的耻感是治理天下、造就良风美俗的根本之所在。这些论述均反映出中华民族强烈的耻感意识,正是这种意识,才使中华文明能维系、昌盛数千年。
综上所述,和谐社会需要人们具备知耻守荣的道德素质和伦理精神,也需要用正确的荣辱观来引导人们认识和把握这些特征,从而养成符合和谐社会要求的思想道德品质。树立和坚持社会主义荣辱观有助于人们明辨是非真假、善恶美丑,也有助于社会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和社会风气,为我们今天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提供了丰富的道德思想资源与行为标准,从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创造必要条件。
(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对中华文化的现代价值超越
源远流长的中华传统文化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提供了深厚的基源和土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也同时对传统文化进行时代审视,这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对传统文化现代价值的超越与发展。
1、对中华文化服务对象的超越:以服务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为前提
文化作为某一特定历史时期形成的思想意识及其物化形态,必然反映特定时空特定阶级的意志和思想,体现其价值需求与价值所在。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当今世界,文化与经济和政治相互交融,在综合国力竞争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文化的力量,深深熔铸在民族的生命力、创造力和凝聚力之中。成为综合国力的重要标志。”为更好地发挥文化的力量,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这一论断为建设和谐文化指明了方向: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建设和谐文化。因此,可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文化的建设及建设什么样的文化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与标准,也确立了中华文化的服务方向和发展目标。它要求中华文化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服务,为全面推进小康社会与和谐社会建设贡献力量,为团结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奋进提供道德基础和思想支撑。
2、对中华文化扬弃标准的超越:以兼收并蓄、和而不同为原则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强调民族性和世界性的统一、传统性和时代性的统一,理想性与现实性的统一,这种思维逻辑为我们对待中华文化提供了重要的路径依赖。”[1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的形成,既是对中华文化的延续和发展,又是对中华文化的转换和再生。十五大报告指出:“我国文化的发展,不能离开人类文明的共同成果。要坚持以我为主、为我所用的原则,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文化交流,博采众长,向世界展示中国文化建设的成就。”现阶段的中国文化是传统文化、主流文化、先锋文化的复合体。同时不同地区与国家的文化也是我们文化不断丰富与发展的重要养分来源。“港澳台文化作为中国文化走向现代化的直接经验模式,对大陆的文化现代化进程有重要启示;有中国文化背景的东南亚文化也对我国的文化建设有重要的资鉴作用;现代西方以科学理性为根基的文化体系是对中国传统文化体系的有力的补充。”[11]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要求去发展中华文化就是以兼收并蓄、和而不同为标准对中国传统文化进行现代转换,对人类文化的先进成果包括西方先进文化进行吸收改造的动态的历史发展过程。
3、对中华文化内涵的时代超越:以与时俱进、以人为本为标准
中华文化本质上是种伦理政治型文化,对中国社会的影响是十分巨大的。其积极方面表现在重人伦道德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能培养人们的道德觉悟,加强道德修养,使中国素来以礼仪之邦闻名于世;而消极面主要体现在:重人伦,轻自然;重礼治,轻法制;重群体,轻个体。中国伦理政治型文化对个性的压抑是极重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则在价值层面以时代发展标准对传统文化的进行扬弃,不断开掘传统文化中反映爱国主义情怀、弘扬民族精神、提升民众思想道德修养的文化精粹。不仅如此,核心价值体系还赋予传统文化内容取舍以时代性标准,要求我们从当代的社会实践和时代精神着眼,扬弃传统文化中消极腐朽的思想,弘扬其中跨越时空依然具有积极意义的部分,借鉴世界优秀文化精神,结合我国建设的现实需要,赋予传统文化以新的意义和内容,将以人为本作为发展的最高价值取向,就是要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就是要把不断满足人的全面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根本出发点,充分发挥人的积极性与主动挖掘潜力,使其通过对现代文化的实践与改造,共同创造、演绎成新的文化形态。
三、从经验维度考察: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必须将传统文化与现代实际、民族与世界相结合
价值观是是世界观的核心,是驱使人们行为的内部动力。从对各国建设核心价值的系统研究中不难发现,几乎所有国家的核心价值观都与本土历史文化底蕴、时代背景、现代发展经验联系在一起并传承发展。而各个国家核心价值观的建设和维护基本上都遵循了“求同存异”的特征,即在“发扬本土”和“吸收外来”的关系调整中探索适合本国核心价值观建设的方法与途径。这点我们可以从与中国同属儒家文化圈的日本、韩国与新加坡等国的核心价值观构建中得到验证。
(一)美国:将宽容、民主、人权与正义的普适价值建设成为社会的核心价值
美国是一个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十分重视本国的价值观建设,并在实践中逐渐形成了一套符合其国情的价值观体系,那就是将宽容、民主、人权与正义等普适价值有机融入国家的核心价值中。在美国,其社会核心价值体系是建立在冲出英国王权专制主义的努力的基础上的。随着19世纪末美国移民社会的建立,20世纪时美国在宽容与非宽容、民主与非民主、种族主义与人权运动之间的斗争中,宽容、民主、人权与正义取胜,逐渐成为美国社会的主流价值。尽管美国是一个建立在不同族群基础上的多元社会,但在宽容、民主、人权与正义的认同上却达到了非常高的一致度,从而将这些价值建设成为美国社会的主流价值观。20世纪60年代,美国民主党总统林登·约翰逊提出了“伟大社会”的构想,就是旨在消除美国在“镀金时代”所形成的剥削、苦难、不公、失业、贫困、肮脏不堪的城市贫民窟和社会动荡等社会阴暗面,巩固并保障社会正义等核心价值观。另外,在全社会也形成了维护这些核心价值的力量,如当某些社会公认的主流价值如公正、平等、正义、自由、人权等遭到破坏时,美国社会中的潜在利益集团会站出来反抗,这样就使美国的核心价值得到了有力的维护。
崇尚自由和人权是美国标志性的价值观,美国社会的法治拥有多元的价值目标,即自由、人权、正义、秩序等,其最高价值目标是确保人的尊严,实现人的自由人权。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规定:“任何一州都不得制定或实施限制公民的特权或豁免权的任何法律;非经正当法律程序,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自由或财产;在州管辖范围内,也不得拒绝给予人以平等的法律保护。”这一条被称为“法律的正当程序”条款和“平等保护”条款。据美国前总统克林顿所言,美国已经进人“宪法时代”,美国人崇尚自由、珍视人权、坚持正义、追求秩序的民族性格完全依赖于这种“宪法精神”的普遍宜扬,更重要的是宪法的制定、修订和贯彻在这方面的倾向和保障。
(二)日本:用资本主义方式创新传统儒教伦理价值理念,同时融合日本民族独特的祖先崇拜、等级崇拜和国家崇拜等观念
儒教伦理既有共性,又有个性。所谓共性,指的是仁、义、礼、智、信,或者说仁爱、敬诚、忠恕、孝梯、信义等基本观念的某些主要内涵是普遍的,稳定的,在不同时空环境中对社会文化具有价值导向的功能。所谓个性,指的是在中、日、韩、越各国的不同时代具有不同的表现。同一价值理念的内涵会发生一些变化。导致伦理价值观各有偏重,有的价值变得更加重要。日本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在日本的,日本人 “公”的观念产生出“灭私奉公”的意识,并与尽忠领主的“忠”的观念相结合,对日本经济起飞起了支柱性的作用。在日本,“忠”的观念化为对国家和自己所属集团的忠诚,加上社会普遍重视的“信”与“义”,超越了宗族血缘伦理,成为资本主义性质的契约关系和商业交易关系的有效伦理。在中国精英层不受重视的勇、武、刚、强、毅等武勇价值,在日本则受到重视,而且较易导入基于弱肉强食的生存竞争之上的资本主义竞争原理。日本“忠”强“孝”弱,宗族血缘关系薄于中、韩,亦是契约关系和商业伦理的又一生长点。[12]
在日本伦理思想史上,“敬”的观念,以及“自敬”、“敬人”、“敬事”、“敬业”意识的提倡,而且与“忠”、“信”、“义”、“耻”、“知耻”等等道德观念相结合,使日本人的文化心理结构中有了适应于自己社会与民族的素质,此外,日本还将民族传统的精神,例如武士道精神和国民的忠君敬上精神等融入社会核心价值体系中,这自然增强了日本民族与政治的凝聚力和整合力。
(三)韩国:坚持在儒家文明的基础上培养民众的民族主义,并吸收现代民主、人权、正义等核心价值理念
韩国文化是东亚儒家文化的一部分,与中国文化一样具备儒家文化中“仁义”、“忠诚”、“谦让”、“中道”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13]在现代化进程中,韩国文化在政治、经济领域对西方的文明进行解构与吸收,形成了东方的伦理与西方的文明相结合的极具特色的“韩式民族精神”。
韩国在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中,一方面是将个人价值融入整个民族、国家和社会总的价值取向之中,将具有东亚儒学特质的“经世致用”与“内圣外王”作为韩国国民的人格标准,用个人对社会、国家的贡献来衡量韩国国民的价值高低,使整个国家与个人的利益息息相关,融为一体。另一方面,对韩国核心价值体系建设更具重要性的是,执行“新儒教主义下”的可持续发展战略。众所周知,马克思·韦伯提出的“诚实、守信、勤奋、节俭”的新教伦理精神培育了现代资本主义,与儒学相比,新教伦理是以宗教或社会的伦理为基础,而儒学强调的却是一种内在的人格力量。韩国社会既学习西方新教伦理又整合传统儒学伦理,这样在韩国社会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中,一方面促成了韩国人格化的伦理观、国家观和权威观,另一方面又在韩国转化为一种程序性原理,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上避免或克服了现代化急剧变革过程中引起的社会失序现象和发展性危机,加强了对分散的经济与政治资源的宏观控制,增强了社会凝聚力,调整了集团的利益冲突,促进了社会的整合。[14]同时“韩国人充分发挥儒学中所包含的“天人合一”,“民胞物与”的宽广胸怀,“诚实守信、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以及“乐群贵和”、“推己及人”的行为准则有效地遏制了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举个人、家庭、国家之力把企业做大、做强,实现了经济与企业的互动与可持续发展”。[15]
韩国建设社会核心价值的取向从韩剧中可以窥见一二,韩剧在继承传统儒家文化的同时又与溶入国际化元素,表现出人与人之间渴望沟通,期待理解、相亲相爱的主题,以平实、平民、平常的方式表述出韩国本土文化和民族精神。[16]
(四)新加坡:将民主、公平、法治等理念与传统儒家思想结合起来形成共同价值观
在以华人为主体、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新加坡,自建国以来就巧妙地把现代社会的民主、公平、法治等理念与传统儒家思想结合起来,形成了以强调公平、正义、有序、伦理为主要内容的核心社会价值观。
新加坡共同价值观的建立主要是通过以下途径而建立的。第一,新加坡国会通过了政府提出“共同价值观”。1991 年,人民行动党政府根据社会的现实情况而制定了既具有浓厚东方文化色彩和西方价值元素的“共同价值观”,其内容是“国家至上,社会为先;家庭为根,社会为本;社会关怀,尊重个人;协商共识,避免冲突;种族和谐,宗教宽容”。基于以华人为主的社会结构和东方儒家文化深厚的历史积淀,新加坡在建构核心价值观时特别重视汲取传统儒家文化价值观的精华。五大“共同价值观”所蕴涵的处理国家、家庭、个人之间,种族之间,不同宗教信仰的民众之间关系的原则,就是传统儒家“八德”(忠、孝、仁、爱、礼、仪、廉、耻)的和合文化精髓。李光耀把这“八德”作为治国之纲[17]。李光耀非常推崇儒家“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信条,共同价值观融合了许多儒家思想元素,但又非传统儒家思想的简单翻版,而是有继承、扬弃,是具有现代性色彩的新型儒家理论,它不仅兼容了国内各种族、各宗教的文化需求,更重要的是它掺合了现代西方文化的精华。第二是提出并贯彻“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优于民主与自由”的大政方针。这一执政行为不仅符合新加坡的发展实际,更能代表广大民众的根本利益。这样,执政党自上而下的将“经济建设当先”思想集中而及时地传达给了民众,人民行动党的这一方针的提出和实施迅速高效地实现了从革命成功走向建设的转变,从而促进了新加坡的腾飞。第三是“好政府”理念的提出。新加坡领导人李光耀指出:“虽然民主人权都是可贵的意念,但我们应该明白,真正的目标是好政府。”人民行动党的好政府理念是建立在对亚洲人的价值取向的全民尊重基础上实现的,认为好政府应该具备这些特征:廉洁、照顾人民、能够维持社会的稳定和秩序、能让人民获得教育与训练。这种党、政、民三位一体,而最终回归于民的政府理念深刻而明显地高扬了人民群众的地位和应得的利益,进而实现了新加坡民众的普遍自信和明智。这几个重要的执政纲领和政策体现了新加坡政治“民本思想”的重要特色,在吸收西方式民主思想的同时,重点高扬儒家民本思想,努力实行儒家民本政治。在政治上表现为代议政治、宪政法治、政党政治,加上儒家的施政作风,往往形成民主加民本、利益代表和精英模仿并重的代议民主制,成为“亚洲价值观”的核心。“亚洲价值观”的提出和施行,掀起了巨大的肯定效应。1995年1l月19日,《华盛顿邮报》载文说:“许多亚洲的政治家、学者和商界领导人自豪地宣称,横跨太平洋有一个基本社会价值观的巨大差别。他们有孔子文化模式,也就是他们引以为荣的‘亚洲价值观’。这些新儒家们坚持认为,他们的文化价值比我们的好。”
由是观之,亚洲价值观体现了包容东西、会通古今的特征,为新加坡社会不同群体、不同种族人们的精神共享搭建了心理平台。正如李路曲教授指出的,“共同价值观虽然从总体框架上带有浓厚的东方文化色彩,但在内涵上已相当程度上‘现代化’了”[18]。
从以上国家建设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经验可以看出: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是现代价值体系构建的重要条件;构建一套具有较强包容性和凝聚力、体现灵活性和吸引力,并对变化着的现实有着适应性与前瞻性阐释的社会价值体系,来整合复杂多变的价值结构是建设社会核心价值体系的必然途径。
五、从建构维度考察:继承传统文化精华,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一)坚持和谐共赢的原则,发挥一元化指导思想对多元社会思潮的价值引导功能
(二)坚持批判继承的原则,发挥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对民族文化的资源整合功能
传统文化既有精华又有糟粕,所以对传统文化不仅要有批判地继承,而且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中最关键的就是用当代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为取舍标准,对民族传统文化进行系统的扬弃,融传统文化的精华于当代文化的发展之中,对文化资源进行系统的整合与创新。
民族精神是民族文化最本质、最集中的体现;时代精神是一个社会最新的精神气质和精神风貌的综合体现。意大利哲学家、历史学家克罗奇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作为一个民族的心理特征、文化传统、思想情感等的综合反映,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在不同时代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内涵也有变化。传统文化中只有那些能反映社会最新实践成果,反映社会进步发展方向,能够引领时代进步潮流,并能为社会成员普遍认同和接受的文化内涵才能整合到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当中,也才能获得发展的空间。因此,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就在长期的历史的积淀与升华中对传统文化的进行着取舍与整合,不仅对在今天还能够发挥作用的、能够推动社会前进的积极的东西进行吸纳与继承,更重要的是要在综合传统文化的基础上、根据社会的发展、历史的进步和时代的要求进行辩证的整合创新。这种以民族精神与时代精神对传统文化及世界先进文化的整合,不是无原则的调和折衷,而是发扬一种创新精神,进行创造性的综合。[21]为此,我们既要对传统文化中有益于促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合理成分赋予新的时代内涵和文化样式,又要紧密结合当代文化发展要求,把传统文化的精华与当代中国的现实价值导向、价值理想有机结合起来,创造源于中国传统文化又高于中国传统文化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三)坚持和而不同的原则,发挥共同理想对核心价值体系建设的力量凝聚功能
“和而不同”就是容纳多元文化的共存,就是提倡和鼓励多种文化在相互接触、相互交流、相互整合、求同存异、取长补短中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简单地说,“和而不同”就是“多元互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既体现了历史观和价值观的统一、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又体现了共性和个性的统一、人类发展的普遍规律和民族发展道路的统一。[22]我国已经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初期的坦途已经走完,而许多体制机制上的深层次、结构性矛盾逐步显现,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阶层分化与利益分歧越来越明显,人们的意思与意识越来越多元化。在社会转型期间由于一些不良社会现象的存在,民族的凝聚力面临一些挑战,社会矛盾突显,阶层分化加剧,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团结,因此,在现阶段,充分调动全体人民共同理想信念的精神力量尤为重要。我国已进入改革发展的关键阶段。空前的社会变革,既给我国发展进步带来巨大活力,也必然带来这样那样的矛盾和问题。一些社会成员诚信缺失、道德失范,个别领导干部素质不佳、能力不强、作风不正,适应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的能力不强,一些领域的腐败现象仍然比较严重,这些都与理想信念的淡漠和缺失有着紧密的关系。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凸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这一主题,就是要凝聚人民群众的精神力量、激发人民群众参与现代化建设的活力,以坚定的信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而奋斗。
(四)坚持求同存异的原则,发挥社会道德对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功能
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时,还需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在尊重差异中扩大社会认同,在包容多样中增进思想共识,团结、规范不同阶层、不同认识水平的人们的行为共同前进。则社会主义荣辱观则发挥着这样的作用。以“八荣八耻”荣辱观为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系统、全面、旗帜鲜明地规定了社会成员各方面的基本道德要求,也涵盖了社会公民大到对待祖国、人民,小到如何正确对待自己的工作、具体化到如何对待别人、如何做人处事等各个层面的问题,涉及到了政治、经济、社会、人生、人际等多方面、全方位的道德准则,并且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紧密相关的价值取向也都包含于其中。[23]
社会主义荣辱观以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道德基础,在对传统荣辱观进行继承的前提下,也立足于时代的要求,进一步概括了新时期思想道德建设的基本内涵和主要任务,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提倡什么、反对什么,为如何正确对待、评判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问题提供了时代标准与发展要求,体现了鲜明的时代特征,实现了对传统荣辱观的发展和超越。从个体来讲,社会主义荣辱观把“八荣八耻”作为个人的道德标杆,完全可以之规范社会公民的个人言行、砥砺道德品质,特别要注重的是,社会公民都要把“八荣八耻”中涵盖的外在的道德规范内化为自觉的道德约束,通过道德他律推动社会公民个人的道德自律,努力实现道德他律与道德自律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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