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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院举办全国社院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师资培训班


来源:中央社院网站 作者: 日期:2015-06-16

    6月1日至7日,中央社院举办全国社院学习贯彻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师资培训班,来自中央社院和各省区市及省级城市47所社院的81名学员参加学习。
此次师资培训班紧随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以下简称会议)举办,是中央社院贯彻会议和《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试行)》(中发〔2015〕14号,以下简称《条例》)精神的重要举措。院党组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培训。党组书记、第一副院长叶小文强调,《条例》规定社院是“主阵地”,“主阵地”上有强将,无弱兵!这次师资班是会议召开后“主阵地”办的一个重要班次,要增强“主阵地”意识,办出“主阵地”水平。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宁出席开班式并以“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和《条例》精神学习体会”为题讲授了第一课。副院长张峰分别出席开班式、结业式,就认真学习贯彻会议和《条例》精神,提高教学水平提出了明确要求。

本期培训班以学习会议和《条例》精神为主题,集中安排了专题辅导和分组、联组交流,研讨了新形势下统一战线教育培训的重点、难点和前沿问题。同时,为落实四中全会《决定》提出的把宪法法律列入社院必修课的要求,还设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教育课。大家在讨论中认为,本期培训班有三个突出特点:一是办班及时有效。会议刚刚结束,中央社院就组织全国社院教师集中学习会议和《条例》精神,使教育者先受教育,为发挥社会主义学院作为统一战线人才教育培养主阵地作用奠定了基础,增强了大家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的责任感、使命感。二是培训内容针对性强。本期培训将学习贯彻会议和《条例》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结合,加强了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理论的学习,满足教师“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需求。三是培训方式注重激发学员内生动力。通过分组、联组讨论、教学成果交流等形式,共同研究教学中难点重点问题,探讨教育培训的新观念、新方法,达到互相交流,共同提高的目的。
大家一致认为本期师资培训班达到了预期的目的,收获主要集中在四个方面:一是深刻认识到会议的里程碑意义。习近平同志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共中央颁布实施的《条例》,标志着统一战线事业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对全面推进统一战线事业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远性的指导作用。二是较为系统地学习了会议的理论成果,对于统一战线的性质、范围和对象以及各领域的统战工作,对于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正确处理一致性和多样性关系的方针、搞好联谊交友有了新的理解,为进一步做好宣传、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打下了基础。三是深化了对坚持走社会主义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理解,明确了《条例》作为我们党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第一部党内法规的历史意义。四是结合会议和《条例》精神,深化学习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重要论述,特别是中共中央《关于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意见》(中发〔2015〕3号)。大家纷纷表示,要以此次培训为新起点,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努力适应中央统战工作会议对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工作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教学和教学管理水平,为统一战线教育培训和社会主义学院事业蓬勃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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